实验室的检测项目都是定性的,需要评定测量不确定度吗?
2019-09-24 15:04 文章来源:检验医学网
根据CNAS CL01,5.4.6.2 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并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中,整个第8条就是对检测实验室的不确定度评定要求,8.1到8.9每一条都是相互并列和独立的。其中8.1条是要求检测实验室必须建立“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即不管检测实验室是什么样的实验室都应该有自己的不确定度评定程序,也就是根据实验室自己的各种实际情况分别规定自己的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8.2至8.7条讲述了各种情况的不确定度评定方法,评定的方法难易程度和复杂程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8.8条则规定了检测结果不是用数值表示或不是建立在数值基础上(如合格/不合格,阴性/阳性,或基于视觉和触觉等的定性检测)的情况下,则不要求对不确定度进行评估,但鼓励实验室在可能的情况下了解结果的可变性。但也不能只看表面还要看实质是不是不用数据。例如用光滑量规检测机械加工的孔是否合格,结论只是合格不合格,不出具检测数据,但实质上这个合格不合格还是用数据判定的,对于量规的使用或制造工艺监控还是应该进行不确定度评定。还有不少不确定度评定方法极其简单,简单到不用重复评定,例如水泥浇灌前钢筋要用铁丝捆绑,捆钢筋的铁丝用钢卷尺测量,其可信性是大家公认的,我们采用大家公认的评定结果也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再重复评定,采用公认评定结果也是一种不确定度评定方法。